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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於江華
  原本是欠薪受害者,討要工資合法合理,卻因為自己的過激行為而觸犯法律成為被告人。日前,魏海榮被江蘇省響水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。
  2012年3月,經他人介紹,魏海榮跟著王某做木工,經多次催要,王某尚欠1.2萬餘元工資一直未付。2013年2月17日上午6時許,魏海榮再次來到小尖鎮王某經營的裝飾門市討要工資,因言語不和,雙方發生肢体衝突,魏海榮持鐵管將王某及其妻張某打傷。經響水縣公安局物證鑒定室鑒定,王某右側頂骨骨折、頭皮多發性創口、左肘關節脫位伴左尺骨粉碎性骨折,張某左眼瞳孔括約肌斷裂,兩人的損傷程度均構成輕傷。
  案發後,魏海榮主動投案,並賠償被害人7萬元。(於江華)  (原標題:討要工錢本有理 方法過激成被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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